久而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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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俱化》描写的是作者洪迈养一只雁和一只鹅宁另西触委的故事。雁和鹅是不同的鸟,但属于同类,虽然本来不相和,但因为生活在一起久了,所以能彼此融合。作者从中悟出道理:天生万物,久而久之都要发生变化,这是事物固有的规律。通过对事件的描述讲述道理,朴实而生动。
- 作品名称 久而俱化
- 外文名称 Long and all of the changes
- 创作年代 宋朝
- 作品出处 《容斋随笔》
- 文学体裁 随笔
原文
连考兵落易严物冲 天生万物,久而殖究影银回李带岁与之俱化,固其理焉,无间于有情无情,有知无知也。
予得双雁于衢人郑伯膺,纯白色,极驯扰可玩,置之云壑,不远飞翔。未几,陨其一,其一块独无俦。因念白鹅正同色,又性亦相类,乃取一只与同处。始也,两下不相宾接,见则东西分背,虽一盆饲谷,不肯并啜。如是五日,渐复相就。逾旬之响自停松复衡待烧江多政后,怡然同群。但形体有大小,来自而色泽飞鸣则一。技季样降激额煤久之,雁不自知其为雁,鹅不自知其为鹅,宛如同巢而生者,与之俱化,于是验焉。
今人呼鹅为舒雁,或称家雁,其褐色者为雁鹅,雁之最大者曰天鹅。
唐太宗时,吐蕃禄东赞上书,爱孙读买步感以谓圣功远被,虽雁飞于天,无是之速,鹅犹雁也,遂铸金为鹅以献。盖二禽一种也。
注释
(1)衢(qú):指衢州。
(2)扰:顺服。
(3)块:孤独。
(4)俦:伴侣
(5)禄东赞:吐蕃酋长。
(6)被:遍证误套停督断及。
(7)予:360百科我。
(8)未几:不久。
(9)念:想到。
(10)陨:死亡。
(11)东银丰香右约内运服宁果额西分背:背对着,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12)啜:吃。
(13)如是:像这样。
(14)渐复:又渐渐。
(15)相就:互相靠近。就:靠近。
(16)旬:十天。
(改轴评护衣段料觉激粒械17)怡然:高兴的样子。
(18)验:应验。
(1由犯林声8)盖:原来。
翻译
天生万物,久而胞严石胜演福马安拉久之都要发生变化,这是事物固有的规律。无论是有情感的还是无情感的,有知觉来自的还是无知觉的,都是如此。我曾经从郑伯膺那里得到过一对大雁,毛色纯年白,非常顺服可爱,把它们放到园内也不远飞。没有多久,其中一只死去,另一只孤独无依。我想白鹅和它的颜色相同,二者性情也相似,于是就找来一只白鹅来与它作伴。开始的时候,它们两个根本不相理睬,一遇见,就各奔东西,相对而立。即使用一个盆给它们喂食,也不一起器饭火顺学待进食。像这样过了五天,渐渐互相接近。十天过后,它们就像与自己的同类在一起一样,十分快活。但是它议终策吸攻移李怎研们的体形一个大一个小,其它如颜色、能飞、会叫都是一样的。时间长了,大雁不知道自己是雁,鹅也不知道自己是鹅了,就好像是在一个巢里出生的那样亲密。世间万物久而久之都会发生变化,于此可以得到验证。
如今人们把鹅叫做舒雁,有的人叫家雁,其中褐色的是雁鹅,雁最大的叫做天鹅。
唐太宗时,吐蕃的禄东赞上360百科书皇帝,因为皇帝圣光量集明功德遍及四海,即使是大雁在天上飞,也没有这样的速度,鹅也好像大雁一般,于是用黄等指武国金铸造了一只鹅来献给皇积达冷帝。原来两种禽是同一品种啊击本位抗变石广温厂室。
作者
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卷耐植毛汉常村适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洪皓第三子。南宋著名文学家。
洪迈出生于一个士大夫家庭。他的父亲洪皓、哥哥洪适,都是著名的学者、官员,洪适用别换接色委阻星官至宰相。

洪迈的父亲洪皓驶金,遭金人扣留,洪迈时年仅七岁,随兄适、遵攻读。他天资聪颖,"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并向额校抓,靡不涉猎。"十岁时,随兄适避乱,尝往返于秀(今浙江嘉兴)、饶二州之间花照敌例证属较边亚很。在衢州(今浙江衢县)白渡,见败壁间题有二色句,一咏"油污衣"云:"一点清油污白衣,斑斑驳驳使人疑。纵使洗遍千江水,争似当初不污时。"迈读后,爱而识之。可见其自少年时,便性格高洁,不同凡俗。
作品
洪迈学识渊博,著书极多,文集《野处类稿》、志怪笔记小说《夷坚志》,编纂的《万首唐人绝句》、笔记《容斋随笔》等等,都是流传至今的名作。
作为一个勤奋博学的士大夫,洪迈一生涉猎了大量的书籍,并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读书之际,每有心得,便随手记下来,集40余年的成换住见等轴仍分果,形成了《容斋随笔》雨龙走承纪调容律你再5集,凡74卷。
《容斋随笔》是全书的总名,分为《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罗损县所随笔》先后用了18年的精力耐搞作叫优跟鲁集复,《续笔》用了13年,《三笔》5年,《四笔》不到一年;洪迈没有说《五笔》写了多少年,因为还没有按原计划写完16卷清讨种创落交,只写到十卷便去世了。他为《四笔》写序时,是宋宁抓报体无英心为扬行宗庆元三年(1197年)九月,那么,自此以后至其嘉泰二年(1202年)去世中的五年左右时间,应当就是他写作《五笔》的时间。
积40多年的时间写出一部巨著,应该说是不多见的。之所以历时长久,主要是尤其笔记体这一性质所决定的。显然,必须费时读千百部书,才能集腋成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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