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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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阳来自光义工协会于2012年西水节他7月成立,2扩失移培013年2月4日正式注册,是由自愿无偿为社会提打治质量联供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 中文名称 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
- 简称 阳光义工
- 成立时间 2012年7月
- 协会会长 刘英
- 组织性质 非盈利性
组织简介
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 于2012年7月成立,是由自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并经由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传统道德风尚,提倡人文关怀,关注弱势群体,秉承"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的宗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精神,传播"送人使耐林古曲玫瑰、手有余香"的互室助理念。
主要活动
自成立以来,兴宁来自市阳光义工协会在党和政府及团市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支持下,策划组织众多每公益活动及公益项目。

自2012年7月开始,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粤东山区贫困生助学与深圳南山区义工联合作,启动"粤东山区贫困生助学"项目。"粤东山区贫困生助学"项目是本协会启动的第一个长期性公益项目,以100%的家访率核实提交申请的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经过认真负责的流程准角转才打责保科确定受助学生,助学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个乡镇。从2013年模永端财故7月开始,协会启动了"一米阳光送温情"助学项目,深入到山区小学,那里有非常多360百科的留守儿童、贫困学生阿业灯话宜有待期待来自社会各界好诗杀第讨文适减高利两的关注关怀。201植他杨入统4年3月,协会启动第四次助三阶次模口受学项目,开展对多间中学的助学活动。
2012年10古讨议念纪状法附非元假月5日启动市儿童福利院每周探访"阳光陪伴",义工每个周末风雨无阻地探访市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带去来自社会的关爱。并对每个儿童建档,让参与义工能够迅速掌握他(她)们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探访活动。
2013年1月开始开展关爱抗日战争质占乎计细便命官句措老兵活动,通过近距离接触,深深地感受到老兵们一生从未改变的对祖国的热爱,这些抗战老兵的多舛人生,是一部用鲜血和生命记录下来的抗战历史档案。2014年肥5月协会成功举办兴宁市抗战老兵聚会活动。阳光义工们通过寻访发现抗战老兵,并且通过对接志愿者给每一位老兵带去关怀和温暖。
为让全国各地公立敬老院的孤寡老人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注和关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乐基金于20职否钟并难且13年发起"爱老华困尽听左处计划-乐基金走进敬老院"公益项目,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与乐基金一齐来到了叶塘敬老院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的活动。
2014年9月,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集思公益,幸福广东"项目"南部新城幸福港:外来妇女和留守妇女共融计划(901179)"以势齐浓试问正及"自闭症儿童母亲的家园(901121)"正式启动。"集思公益,幸福广东"--支持妇女计划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担独混动李嘉诚基金会共同出资启动的大型省级跨部门支持妇女创新公益计划。
协会在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同时积极组织并参与其他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如'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心手相牵同筑梦想''国际志愿者日之志愿者宣传'活动、环保宣传活动、健康知识宣传、比赛现场志愿服务等 。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社会公益组织的运作。阳光义工协会成立以来吸引了一大批心系家乡文明建设的热心人士参与到各项公益活动中,阳光义工们一起走过的日子里,每一声欢笑,每一次感动,都是精神的财富。我们倡导互助友爱的社会风尚,关爱社会弱势群体,是营造良好础局单差望绍风尚、建设幸福兴宁、和谐兴宁的重要民间力量。
组织目标
建立拥有一群为社会公益扎实工作的义工团体,以传播志愿服务精神为宗旨,贴近实际生活、贴近群众,求真务实地推动本地公益事业的发水波展和营造社会良好的新来自风尚,为社会带来充满活力的正能量,同时为建设幸福兴宁360百科、和谐兴宁的宏伟目标而做出自己的贡献。
组织结构
兴宁市阳光义原你了万宗年工协会设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财务部,人前起裂强振力资源部,宣传部,后勤部,项目部以及助学组,社会公府胡位保益组,敬老组,儿童材害组。
主要事件
2012年7月,协会成立。
初依停电基呀 2012年7月,与深圳南山区义工联合作启动"粤东山区贫困生助学"项目。
2012多继责办论走革艺答年10月,启动市儿童福利院每周 "阳光陪伴"。
2013年1月,开展关爱抗日战争老兵活动。
2013年2月,兴宁市民政部门花永登记注册。
2013盟希年7月,启动"一米阳光送温情"助学项目。
20动蒸水落14年5月,成功举办兴宁市抗战老兵聚会活动。
2014年9月,获南名右所流识世色启动"集思公益,幸福广东"项目。
公益项告下采留镇是宜洲左快目
粤东山区贫困生助学
兴宁市儿童福利院每周"阳光陪伴"
关爱抗日战争老兵
关爱孤寡老人
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团队建设
于元运氧设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目前有注册义工三百多却书训语代不异人,协会定期举行义工招募、义工培训会以及户外拓展训练等,协会每月为义工成员举行一次集体生日会。
义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个人会员是指承认本协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协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
态审氧掉冷妒提践 (二)团体会员是指200人以上从事义工服务的团体,承认本协会章程,经所属单位同意,提重深践出入会申请,并经本协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
(三)团体会员分为团体义工会员和法人义工会员。团体义工会员是指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机关、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社装神会团体等;法人义工会重调协员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和遵守《兴宁市义工服务条例》、《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章程》和《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义工服务行为守则》;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自愿从事义工服务;
(四)年满10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五)符合从事的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本协会进行资料审核;
(三)参加培训1星期;
(四)双方签订《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会员服务协议》;服务时间满5小时后,发给义工服务证即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参加本协会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
(三)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请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对本协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七)享有受表彰的权利。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建立以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等具体制度作为考核、表彰会员的依据,对符合表彰规定的义工进行表彰。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三)遵守《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义工服务行为守则》;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六)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七)不得以义工或者本协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八)团体会员应每年向本协会报告工作;
(九)宣传本协会宗旨,维护本协会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协会的社会影响;
(十)除法人义工会员外,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第六条 本协会对个人会员实行秘书处领导下的小组管理制度。
(一)在秘书处的领导下,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小组组长;
(二)组长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开展,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组长,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免职。
第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连续一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交回义工服务证,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第八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义工申请注册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下载"义工申请表",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发送至协会邮箱,详情请关注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官网 。
(2)现场申请:到协会服务站:兴宁市兴南大道兴鸿一路32E。
二、服务时间满5小时后,将颁发正式义工证,并由协会通知领取。
备注:1、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协会将严格保密。
2、报名参加活动的义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到,我们将对有以上劣习的人员公开批评,并视情节取消其参加优秀义工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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