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黑水联合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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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当使磁行合田县黑水联合中学: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基础人才破蒸活刚花岩来足超, 加速"依法制校"的进程,使该校成为具有较高质量和社会声来自誉的农村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60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黑水联合中学学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性质攻科石紧、办学目标
- 中文名 建平县黑水联合中学
- 性质 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
- 建校时间 2005年9月
- 教风 敬业、严谨、谦逊、创新
建平县黑水联合中学:第一条 为来自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基础人才, 加速"依法制校"的进程,使该校成为具有较高质量和社会声誉的倍都高六林永呢口价武农村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袁班给孩首检法规,制定《黑水联合中学学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性质、办学目标
第二360百科条 学校名称:建平县黑水联合中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该校是2005种因鲜宜杨杆钱额年9月建校,原义成功中学和热水中学合二为一定校职在原三高中。
第三条 学校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服务,为一切学生的发展服务,为学生的一切发展服务。"校训是"勤奋求实、和谐创新";教风是"敬业、严谨、谦逊、创新";学风是"敬学、勤奋、求实、进取"。
确定 《在阳光下成长》为学校校歌。
确定每年九月一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六条 学校近期目标是:积极实施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房许跑责策使病推筑学校发展的新优势;以教育思想现代化为先导,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注重发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以高标准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 学校远期目标是:"高标准、严要求"创建"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的、具有较高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天吗的省级标准化农村初中 。
第三章 入学与学籍管理
第八条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招收当帮派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教学班学额不超过45人。
第九条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测等前本织林乡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与离笔底易哪(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报学校批准后,可准其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复学时学校可据于标际危八兰别民成据实际学习程度征求本人及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十条 对家庭贫困生的学生可以实行救助。
第十一条 副学校按县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电子学生学籍,按学期记陈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学生烟家需曲分察于受到学校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动层京好计民散档案。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生档案由原校保存备查。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第四章 内部管理体制
第一节 校 长
第十二条 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四条 校长职责:
(一)自觉执行党和政府制度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二)对学校的长远计土环试镇阳划、阶段目标以及实施方案和重大措施进行决策。
(三)集中统一指挥学校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实施。
(四)提出中层行政干部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党组织考核后,报请上级任命或按规定聘任,按相应程序决定行政干部的免职等事宜。
(五)决定学校的预决算,审批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决定学校"创收"的分配和开支。在权限范围内破另游值系者同管油合理使用资金,大坚笑居宽边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和重优故制大工程建设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
(六)按照国家的规定,组织好职工的职称评定,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决定教职还班着工的考核、奖惩,决定学生的奖惩和确认其毕业资格。
(七)决定建立、健全或修改、废除学校的重大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
(八)代表学校签署校一级与外单位有关协议与合同,并负责实施。
(九)结合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师生员工的成长和进步、学习和生活等,并督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支持并配合学校党、工、团组织开展工作,重大决策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关心团和学生会的活动。经常听取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努力改进学校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决策咨询系统,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参谋作用。
(十二)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工作会议,对学校重大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协调,指挥和审议,保证管理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转。
(十三)领导学校基建工作和校办企业的工作。
(十四)主持学校的外事工作。
第十五条 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免。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除重大基建项目须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和实施。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六条 学校设工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和团支部等职能部门。
工会负责教工活动、职代会、计划生育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及教师管理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学生工作、班主任管理、安全教育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安全保障工作。团支部负责学校团工作协助政教处进行学生工作。
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党组织考察,报县教育局审核由校长聘任。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课程标准,加强德育工作。把"学会做人"作德育的核心,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感恩教育,把"学会做人"落实为立志报效祖国,做一个爱国的人;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文明的人;尊重关爱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自信乐观向上,做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使每一个学生做到生活自理、学习自觉、行为自律、工作自强;会观察、会思考、会动手、会倾听、会表述、会健体,有一技之长。
第十九条 学校认真贯彻《国旗法》,坚持每周一全体师生参加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在"新、精、活、实"上下功夫,优化课堂,减负增效,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 教材、学习资料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征订、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三年内评先选优资格。以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二条 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级课题的开题、实验和结题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学校实际的教科研之路。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三条 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第六章 后勤保障、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观念,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的方针,制定后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五条 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做到合理收支。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责任到人,实行校产使用、保管问题追纠制度。
第二十八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三十一条 总务处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七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实行竞聘上岗。
第三十四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六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三十七条 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应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作业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职员和工人应提高服务意识,自觉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十九条 教师、职员和工人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条 学校保护教师、职员和工人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根据《联合中学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如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 学生以"政治坚定、精神文明、基础扎实、学有专长,勇于创造,体魄健壮"为努力方向。
(一)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三)对在守则和规范竞赛中获奖同学给与奖励。
第四十四条 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一)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
(二)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团委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五条 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按照《黑水联合中学宿舍管理细责》实施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者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九章 学校安全和卫生保健
第四十八条 学校安全工作预案。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该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组 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略)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主要制定如下预案。(详细内容略)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用水扑救。
2、暴雨等应急预案
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4、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5、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6、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7、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8、学校紧急事态预案。"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9、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第四十九条 认真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成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教育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的体检,为六病防治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以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五十条 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及相关讲座,防目季节性胃肠病的发生。
第五十一条 学校成立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宋景生
全面负责学校的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对各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要求,组织研究工作方案、措施等,每学年进行总结。
副组长:杨东明 崔秀丽
全面负责组织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对全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监控、指导:对 各责任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员:段月方、赵金鹏、任玉春、孟祥友、王东辉、各班主任。
(二)设立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室
成立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室,由崔秀丽同志负责全面工作,隶属政教处管理,办公室设于校医室。工作职责(略)
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校师生健康成长,各相关成员要 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章 负责
第五十二条 因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随意停止学生就学造成学生流失的,学校将根据违法情节,依法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这也是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作出的新规定。
第五十三条 对体罚、变相体罚造成后果,或有较严重影响的,要报教育行政部门给以相应的处分,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四条 教师违规补课除了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处分外,学校内给予三年不得评先选优,重新安排工作等处分。
第五十五条 教师出现违返"三十不准"和"五条禁令"情况,要严格依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十六条 学校内出现教学事故,教师应负责写出说明材料并且按纪实考核细责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建平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八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提 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 学校远期目标是:"高标准、严要求"创建"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的、具有较高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的省级标准化农村初中 。
第三章 入学与学籍管理
第八条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招收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教学班学额不超过45人。
第九条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报学校批准后,可准其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复学时学校 可据据实际学习程度征求本人及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十条 对家庭贫困生的学生可以实行救助。
第十一条 学校按县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电子学生学籍,按学期记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学生受到学校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生档案由原校保存备查。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第四章 内部管理体制
第一节 校 长
第十二条 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四条 校长职责:
(一)自觉执行党和政府制度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二)对学校的长远计划、阶段目标以及实施方案和重大措施进行决策。
(三)集中统一指挥学校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实施。
(四)提出中层行政干部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党组织考核后,报请上级任命或按规定聘任,按相应程序决定行政干部的免职等事宜。
(五)决定学校的预决算,审批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决定学校"创收"的分配和开支。在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资金,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和重大工程建设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
(六)按照国家的规定,组织好职工的职称评定,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决定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决定学生的奖惩和确认其毕业资格。
(七)决定建立、健全或修改、废除学校的重大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
(八)代表学校签署校一级与外单位有关协议与合同,并负责实施。
(九)结合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师生员工的成长和进步、学习和生活等,并督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支持并配合学校党、工、团组织开展工作,重大决策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关心团和学生会的活动。经常听取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努力改进学校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决策咨询系统,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参谋作用。
(十二)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工作会议,对学校重大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协调,指挥和审议,保证管理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转。
(十三)领导学校基建工作和校办企业的工作。
(十四)主持学校的外事工作。
第十五条 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免。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除重大基建项目须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和实施。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六条 学校设工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和团支部等职能部门。
工会负责教工活动、职代会、计划生育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及教师管理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学生工作、班主任管理、安全教育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安全保障工作。团支部负责学校团工作协助政教处进行学生工作。
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党组织考察,报县教育局审核由校长聘任。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课程标准,加强德育工作。把"学会做人"作德育的核心,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感恩教育,把"学会做人"落实为立志报效祖国,做一个爱国的人;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文明的人;尊重关爱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自信乐观向上,做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使每一个学生做到生活自理、学习自觉、行为自律、工作自强;会观察、会思考、会动手、会倾听、会表述、会健体,有一技之长。
第十九条 学校认真贯彻《国旗法》,坚持每周一全体师生参加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在"新、精、活、实"上下功夫,优化课堂,减负增效,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 教材、学习资料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征订、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三年内评先选优资格。以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二条 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级课题的开题、实验和结题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学校实际的教科研之路。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三条 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第六章 后勤保障、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观念,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的方针,制定后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五条 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做到合理收支。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责任到人,实行校产使用、保管问题追纠制度。
第二十八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三十一条 总务处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七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实行竞聘上岗。
第三十四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六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三十七条 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应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作业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职员和工人应提高服务意识,自觉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十九条 教师、职员和工人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条 学校保护教师、职员和工人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根据《联合中学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如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 学生以"政治坚定、精神文明、基础扎实、学有专长,勇于创造,体魄健壮"为努力方向。
(一)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三)对在守则和规范竞赛中获奖同学给与奖励。
第四十四条 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一)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
(二)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团委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五条 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按照《黑水联合中学宿舍管理细责》实施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者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九章 学校安全和卫生保健
第四十八条 学校安全工作预案。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该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组 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略)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主要制定如下预案。(详细内容略)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用水扑救。
2、暴雨等应急预案
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4、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5、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6、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7、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8、学校紧急事态预案。"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9、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第四十九条 认真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成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教育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的体检,为六病防治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以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五十条 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及相关讲座,防目季节性胃肠病的发生。
第五十一条 学校成立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宋景生
全面负责学校的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对各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要求,组织研究工作方案、措施等,每学年进行总结。
副组长:杨东明 崔秀丽
全面负责组织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对全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监控、指导:对 各责任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员:段月方、赵金鹏、任玉春、孟祥友、王东辉、各班主任。
(二)设立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室
成立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室,由崔秀丽同志负责全面工作,隶属政教处管理,办公室设于校医室。工作职责(略)
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校师生健康成长,各相关成员要 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章 负责
第五十二条 因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随意停止学生就学造成学生流失的,学校将根据违法情节,依法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这也是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作出的新规定。
第五十三条 对体罚、变相体罚造成后果,或有较严重影响的,要报教育行政部门给以相应的处分,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四条 教师违规补课除了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处分外,学校内给予三年不得评先选优,重新安排工作等处分。
第五十五条 教师出现违返"三十不准"和"五条禁令"情况,要严格依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十六条 学校内出现教学事故,教师应负责写出说明材料并且按纪实考核细责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建平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八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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